我夫妇二人系初婚,只有一个孩子,生于2016年3月,当时未办理独生子女证。目前计生关系在东城街道,请问可否办理独生子女证?将来独生子女待遇如何落实?

发布日期:2022-03-21    浏览量:31

   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回复:经东城街道落实,根据东营市卫健委2018年12月7号发布的《关于公布省级地方性法规证明事项保留目录的通知》的有关规定,2016年1月1日以后,东营市停止新办理发放《独生子女光荣证》,所以不满足补办条件。若未办理《独生子女光荣证》将无法享受独生子女待遇。

Copyright ©2013 东营市市域治理运行管理中心. All Rights Reserved. | 鲁ICP备2021012630号-1